在加拿大,配偶赡养费
是否被视为收入?

在加拿大,离婚或分居后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配偶赡养费在大多数情况下被联邦收入法视为应纳税收入。
如果您定期获得配偶赡养费,这些款项将作为收入纳税。支付配偶赡养费的一方可以将其作为收入减项。一次性支付的配偶赡养费则不纳税也不可抵扣。
您还可以直接向前配偶支付配偶赡养费,无需第三方介入。想了解更多关于配偶赡养费的问题和考虑因素,请联系沁安离婚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配偶赡养费?

配偶赡养费是指一方在离婚期间或之后为另一方配偶提供经济支持而支付的款项。在过去几十年中,配偶赡养金的常用术语是赡养费。有时也被称为维持费。
大多数法院判决和许多书面协议都有包含配偶赡养费的条款,通常是以每月或定期支付的形式。配偶也可以一次性支付配偶赡养费。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定支付配偶赡养费?

虽然双方都没有自动获得配偶赡养费的权利,但在《离婚法》或《家庭法》下,一方配偶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有资格获得配偶赡养费。
分居后,一方可以要求支付配偶赡养费。接受支持的配偶仍有义务发展自己的自给自足能力。
如果支付符合《离婚法》或《家庭法》下配偶赡养费的一个或多个目的,法院可能会判决一方配偶支付赡养金。这些目的包括:
  • 赔偿在婚姻期间牺牲收入能力的配偶
  • 赔偿因照顾子女产生的额外费用,与子女抚养费义务分开
  • 帮助因婚姻破裂而有经济困难的配偶

配偶赡养费是否应纳税?

如果您收到配偶赡养费,它将作为收入纳税,并必须在您的纳税申报中声明。
这些规则仅适用于根据法院判决或书面协议产生的特定金额的定期配偶赡养费支付。此外,要申请税务抵扣,您必须支付当前和前一年的所有子女抚养费。任何子女抚养费拖欠都将限制您的配偶赡养费抵扣。

配偶赡养费在加拿大是否可抵税?

如果您支付配偶赡养费,您可以从收入中扣除这些赡养费支付。如果法官判定您获得配偶赡养费,您可以对为获得该判决而产生的法律费用提出扣除申请。
根据联邦税法,一次性支付的金额不被视为赡养费,因为您不是定期支付,因此您不能抵扣一次性支付。您也无法对支付一次性支付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费用申请税务抵扣。
然而,如果您为了使逾期的定期支付恢复正常而进行一次性总额支付,联邦税法将其视为赡养费。作为支付方,您可以抵扣它,接收方必须将其纳入其应税收入。

拖欠的子女抚养费可能限制配偶赡养费的抵扣

当您的法院命令或书面协议要求您向同一人支付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时,子女抚养费支付具有优先权。
您只有在全额支付当前和前一年的子女抚养费后,才能抵扣配偶赡养费。任何未付的拖欠子女抚养费将附加到下一年度应支付的子女抚养费金额上。您必须支付这些拖欠款项,才能抵扣任何配偶赡养费支付额。

 

以下为您提供一个例子:

亨利向旺达提出离婚申请。旺达要求获得配偶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法院判定她每月获得1000加元(其中200加元为配偶赡养费,800加元为子女抚养费)。

亨利从1月至4月每月支付1000加元,共计4000加元。但亨利在年余下时间未再进行任何支付。到2021年年底,亨利因未支付子女抚养费而欠下5600加元,因为他支付的全部金额均被视为子女抚养费。亨利当年应支付的子女抚养费总额为9600加元。9600加元减去4000加元等于5600加元。

然而,亨利不能在2021年的税务申报中扣除这4000加元,因为他未完全支付子女抚养费。旺达必须在她2021年的税务申报中将作为配偶赡养费支付的款项(200加元乘以4等于800加元)报告为收入。

不过,当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根据不同的法院命令或书面协议支付给不同的人时,这种优先顺序不适用。

如果您是配偶赡养费的收款人,并收到指定为配偶赡养费的金额,即使支付方不能扣除,您仍必须将其申报为收入。

最高配偶赡养费抵扣

联邦税法没有限制您可以抵扣的配偶赡养费金额。然而,如果您支付配偶和子女抚养费,您的分居协议或法院判决应明确说明每种类型支持的每月支付金额。
如果书面协议或法院判决未明确区分这些金额,加拿大税务局(CRA)将视全部金额为子女抚养费,您将失去配偶赡养费的抵扣。
这也意味着配偶赡养费的接收者无需将其纳入年度收入,因为子女抚养费不纳税。他们将避免支付您作为支付方视为配偶赡养费的款项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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